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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-10-01劳动

🍼 育儿期间灵活工作义务化(5选2以上)

2025年10月1日实施 - 有3岁至入学前儿童的劳动者适用

5
个选项
2+
义务提供数
3–6
对象年龄(岁)
全员
外国人也适用

什么改变了?

根据修订的育儿·看护休假法,企业必须为有3岁至小学入学前儿童的劳动者提供"5个选项中的2个以上"灵活工作措施。外国人员工同样适用。

📋 5个选项

🏠远程办公(居家办公)
变更上班时间(错时上班·弹性工时)
⏱️缩短规定劳动时间(短时间勤务)
👶给予新休假(每年10天以上)
🏢设置运营托儿设施等

👥 谁是对象?

  • 有3岁至入学前儿童的全部劳动者
  • 正式员工·兼职·派遣·外国人员工全部
  • 不分男女
  • 不论企业规模,所有雇主都有义务

🏢 企业的义务

雇主必须引入5项措施中的2项以上,让劳动者可以选择。员工可以个别提出希望的措施。

🔄 与现有制度的区别

  • 3岁以下:短时间勤务(6小时)义务(维持不变)
  • 3岁至入学前:本次5选2以上新设
  • 入学后:努力义务(无变化)

💡 需要了解的要点

1兼职·外国人同样适用
2有权要求公司提供2项以上措施
3不利待遇(降级·解雇等)被法律禁止
4可口头申请但建议书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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